4月24日,海南。男子在饭店吃一盘花生米吃到一半,看菜单后瞬间石化,菜单上油炸花生米标价12元/1个。而其它菜品的单价都是以每盘为计价数量。
白血病分为很多种类。根据白血病细胞的分化成熟程度和自然病程,可分为急性和慢性两大类,前者病情发展迅速,自然病程仅几个月;后者病情发展缓慢,自然病程为数年。
奥运会花游比赛仅设置了集体和双人两个项目,产生两块金牌。其中集体项目由技术自选、自由自选、技巧自选三套节目组成,以三套节目的总分相加之和来评定最终的成绩。在8月6日凌晨的比赛中,中国花游队的8位姑娘在技术自选节目中的得分是313.5538分,以较大优势排在第一位,领先第二名西班牙队的分差为26.4063分。而7日凌晨在集体自由自选比赛结束后,中国队继续拉大了与后续追赶者的分差。中国队目前的总分已经来到了712.4455分,美国队两个项目比完之后的得分跃升至第二位,中国队领先美国队的分差达到了69.42分之多,属于断层领先的情况。
想当年青岛大虾事件,游客以为是以“盘”或以“斤”为计价单位,而商家却告之是以“只”为计价单位。结果青岛的天价大虾迅速闻名全国。最终以网络曝光,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处罚不良商家,才得以收场。但“青岛大虾”成为了“宰客”的代名词。毁坏了青岛的形象,给青岛旅游业蒙上了阴影。
如果油炸花生米的计量单位“个”等同于我们平常认为的“粒”,那这一盘花生米得多少钱啊!大家可以想象,这男子心中为自己的嘴馋而充满了何等的懊悔。这哪里是在吃花生呀,分明是直接嚼人民币裹腹呀!并且商家是醒目的明码标价的,吃不起可以不吃哈,没人强迫你消费。
网友们看热闹不嫌事大,纷纷表示腰缠万贯来,负债累累走。开着奔驰到海南,骑着自行车回老家。这简直是海南版的“青岛大虾”,可谓之“一粒花生米引发的惨案”。
好在饭店老板告知男子,油炸花生米是12元一盘。菜单上的“个”系笔误。该男子才一块石头落地,原来海南花生米12元一粒,是闹了一个乌龙。
如果饭店老板能够把这盘油炸花生米免单,以抚慰男子受惊吓的心,结局就更加完美了。
海南花生米12元一粒,虽然是虚惊一场,但如果你到鱼庄吃鱼,告诉你要付30元的杀鱼加工费,你肯定以为是无稽之谈了。但有的时候,事实会颠覆你的一贯认知。
3月29日,有外地游客在社交平台发帖称,自己前往重庆某怪味鱼餐馆用餐后,结账时发现小票上还有30元的“杀鱼加工费”。
对此,很多网友表示不解:吃鱼要收“杀鱼加工费”,吃“土豆炖牛肉”是不是应该收“土豆剥皮费”或者“牛肉肢解费”?
顾客到鱼庄吃“怪味鱼”,支付的是“怪味鱼”整体的价格,就应该享受整体的服务,本身就应该包括原材料鱼等的成本、人力成本、房屋租赁水电税收成本和加工制做等等。如果吃“怪味鱼”要收杀鱼加工费,那么吃毛血旺、回锅肉是不是也要支付加工费?
网友们对鱼庄收“杀鱼加工费”之事热议纷纷,显然都认为这30元杀鱼费不应该收。
哪怕你有千条妙计,怎奈我有一定之规。面对汹汹舆情,商家却态度异常地强硬,直接在社交媒体上开怼发帖者:明码标价、你吃不起、你莫来。
商家的底气如此之足,在于强调“明码标价”,也就是说,商家认为并没有因为发帖者是外地游客而故意加收费用、实施了欺诈行为。收30元“杀鱼加工费”,对谁都一视同仁。
确实,这家鱼庄的店面里有“由于物价猛涨,经公司研究决定,在全国范围内怪味鱼每桌收取30元杀鱼加工费,特此通告。”的价目表。而且公告时间是2018年12月26日。也就是说至少有4年多的时间,“杀鱼加工费”是一直在收取的。
从其他网友晒出的在这个店的消费结账单来看,也有30元的“杀鱼加工费”。
有媒体记者联系了重庆12315投诉举报平台。工作人员表示,“商家只要在明码标价的情况下将收费内容明示给顾客,这种一般都是合法的。如果没有明码标价,那就是违法行为”。
真的有点搞不懂了,大家都认为不合理不应该收的餐饮费用,只要是明码标价的情况下明示给顾客,就是合理合法的。按照这个思路,商家的理直气壮就顺理成章了:没有强迫顾客消费,能付得起这个钱,你就来消费;付不起这个钱,你就不要来。来与否,完全由顾客自愿决定。
看似这个逻辑很有道理,但总觉得有哪点不对。难道吃鱼是否应该收30元的杀鱼加工费,是由是否明码标价来决定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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